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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5年全县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渭南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渭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继续深化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的创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与法制化

1、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得提交会议研究讨论。

2、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镇、部门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改进工作方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做到“有错必纠”。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人大和市政府法制机构报备。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4、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有序扩大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方式和范围,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参与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选取1-2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

(二)推进文明公正执法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考核;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报备;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

6、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工作,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组织2次以上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组织不少于2次现场执法监督,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

7、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活动,争取今年一次通过验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8、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所有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

9、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提高监督效能,严格责任追究。

(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0、深化简政放权。加快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省、市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进驻部门事项办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11、继续完善权力清单。县政府部门要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摸清底数,对梳理出来的行政职权,要逐项列明法律依据,形成部门职权目录;向社会全面公布权力清单,防止权力滥用。

12、积极向社会转移职能。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加快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服务职能力度,健全相关政策,确定承接机构,扩大承接试点范围。

(七)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案件及时办结率不低于8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14、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加强行政应诉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县法制办组织1次行政案件旁听。

15、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建立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为群众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解决机制。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16、深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四中全会决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四中全会决定的宣传、学习、培训活动,使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入人心。

17、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全年组织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18、强化法制培训。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法律职业道德与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9、建立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考察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办事情况考查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利用多种媒体,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2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稳定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专门汇报,解决突出问题。2016年1月底前,各镇政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县政府报告本镇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各部门向县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22、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违法等原因,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