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9〕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潼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潼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统筹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以质量、效益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市场主体明显增多、民间投资明显上升、企业成本明显下降为目标,针对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主动作为,强化手段,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创新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2019年底,全面完成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事项达到7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要精神,加快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5”专项行动和省市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三个一”为总抓手,推动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实施。
(一)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全面梳理各单位涉企收费情况,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规范涉企收费特别是中介机构收费,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县财政局、县市管局牵头)
(二)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以政府诚信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意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完善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畅通失信投诉渠道,将在企业开办、招投标过程中失信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县发改局牵头)
(三)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行中介服务清单化管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办理行为,强化办理时限要求。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县政府办、县市管局牵头)
(四)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梳理“最多跑一次”目录,完善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政府办、县委编办牵头)
(五)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以中省市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措施为基础,从企业、群众需求角度出发,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优化再造流程,明确政策实施细则、核心条款、办理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加强政策协同,加大政策解读和监督检查,强化政策服务,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牵头)
(六)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瞄准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大方向,学习先进地区做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牵头)
(七)简化审批优化服务。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步伐,简化政府审批事项。继续深化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加快审批服务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再造,推进“不见面”办理。(县政府办、县委编办牵头)
(八)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坚持监管质量和效率统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努力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力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清理归并执法清单,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市管局牵头)
(九)加快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共享,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建立政务服务“回访”制度。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人民之家便民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县政府办、县人民之家牵头)
(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持续做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企业注销、“先照后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等工作。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环节,推进“一窗通办、并联审批、信息共享”,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确保办理质量标准不降低。持续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善“微信办照”和网上登记业务系统,扩大“微信办照”和网上登记的业务覆盖面。大力推进印章刻制业改革,从2019年7月开始,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公章刻制服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对已共享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县市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税务局配合)
(十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四个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项目审批各类配套制度。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县住建局牵头)
(十二)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加快梳理水电气办理所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审批事项流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运行“互联网十服务”平台,实现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在供电方面,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50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在供水方面,将县城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3个工作日。(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电力局牵头)
(十三)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牵头)
(十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对接省市金融主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推广“银税互动”,切实用好普惠金融等政策工具。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优化贷款办理环节,贷款办理时间全年压缩8%以上。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县金融办、人行潼关县支行、县税务局牵头)
(十五)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表、一次申报。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等手续。依据机构合并后涉税政策变化,对前台所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大幅精简办税环节和流程。推进数据信息流动和融通共享,打造功能全面、运行稳定的办税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网上可办理事项增加至320项,电子税务局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提高到98%,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5小时,力争企业纳税次数、平均纳税时间等方面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县税务局牵头)
(十六)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广货物通关“提前申报”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对主要项目实行跟踪服务,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成功率。对出口退税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县商业行业办牵头)
(十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明显降低。清理电价附加收费,扩大直供电规模,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继续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载货类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现行标准下调9%的优惠政策,持续执行合法装载货车使用“三秦通”非现金交费卡缴纳通行费优惠5%的政策。加大对电信资费等中间环节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十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及时跟进弄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加大营商环境业务、政策培训力度,增强业务本领,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宣传,营造人人都是一流营商环境创造者的浓厚氛围。
(十九)强化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细化分解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加强营商环境统计监测业务培训,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二十)加大问题惩处力度。不定期开展抽检督查,对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按期进行整改,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或县公安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二十一)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在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基础上,依靠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和全社会力量,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多方联动、高效协作的工作合力,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