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组织大学生暑假到政府机关开展见习活动是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透明、亲民、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64号)精神,结合县域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二、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5日
学生见习: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18日
三、报名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潼关籍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及非毕业学期在读硕士研究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3.能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能够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四、见习名额
全县接收见习大学生共计30人。
五、见习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潼关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需经所属院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5日到县委三楼团县委报名;由团县委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进行遴选;遴选结束后,团县委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通过遴选的大学生名单报送至县大学生假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县大数据中心,由大数据中心在政府网站公开。
通过遴选的大学生于2023年7月14日前,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学生证到县大学生假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经审核后,组织召开大学生暑期见习工作动员大会,安排大学生于2023年7月19日开始到相关单位见习,并为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后,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反馈至县大学生假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综合评定发放见习证明,由大学生自行带回所在院校存入个人学籍档案。
七、工作要求
1.各见习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社会责任,作为全县“群众进机关”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接收见习大学生、妥善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并在见习结束后,向在本单位见习的大学生及时发放生活补助(每人1200元)。
2.参加见习的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努力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严格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注重自身形象,积极为见习单位贡献自己的才智。
3.大学生在见习过程中不代表见习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不参加单位值班及接待等活动。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见习大学生,见习单位可停止其见习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县假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反馈至本人所在院校,做出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冯 盼 联系电话:0913-3819822
徐美姣 0913-3825363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