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俊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潼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狠抓审判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2439件,依法审执结2407件,结案率98.68%,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保障平安潼关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毒品、破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五年来,受理刑事案件330件,审结330件,结案率100%。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65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8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加大对矿山非法采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惩处力度,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陈天明等4案16人有期徒刑,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护潼关碧水蓝天。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理贪污、渎职犯罪案件18案37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夜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加大网络庭审直播和公开宣判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637件,审结1611件,结案率98.4%;调撤结案1201件,调撤率74.5%。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依法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肇事等各类民事案件,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五年来,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1件,审执结61件,结案率100%。维持行政行为1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变更、撤销行政行为8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3期,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6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力破解执行难,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裁判结果及时兑现,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411件,执结405件,结案率98.5%,执结标的3352.2万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安排部署,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先后4次公开52案71人次“老赖”名单。组织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强化与上级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强化与公安、交警、土地、房产、金融等部门“点对点”网络查控,查封房产50余处,冻结、扣划存款220余笔,穷尽执行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二、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担当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不断深化审判管理。健全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案件质效月评查、季通报。加强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落实“三评查”制度,评查案件2407件。积极推进简易程序、简化裁判文书制作,鼓励调解结案,审判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案件审理流程规则、案件结案前评查制度、判后答疑、上诉案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从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规范司法行为。聚焦“六难三案”,开展“六查六纠”,深入查找各个办案环节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问题,开列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开展隐性超审限、量刑规范化、“三评查”等十个专项整治活动。设立专业法官会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逐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落实庭审公开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观摩庭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8次,让社会各界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宣传法院。落实网络庭审直播制度,直播案件40余件。强化司法宣传。与渭南电视台、潼关电视台共同制作播出《法治渭南》、《环境热线》、《以案说法》等节目26期。公开裁判文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潼关法院网公开裁判文书1200余份,法院官网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十佳网站。
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落实司法为民
落实司法为民新举措。建成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引导、立案登记、信访咨询、涉军维权等职能,完善网上查询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缓、减、免交诉讼费30余万元,司法救助62次56.8万元,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力争生活确有困难的胜诉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开展审判“五进”活动,落实“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制度,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审判“五进”方式审理案件865件,诉前化解纠纷80余件。
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认真执行立案提示、诉讼风险告知、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院领导接访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等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办结涉诉信访案件20余件,无新增信访案件,信访工作步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
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省高院举办的业务培训,举办人民陪审员网络视频大赛,观摩庭审,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2014年,新增12名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30人。五年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26件,扩大司法民主。
四、全面加强法院建设,持续提升司法能力
践行“从严治院”、“科技强院”方针,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法官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新法新规、审判实务、裁判文书写作、司法警察技能等培训20余次,邀请省院专家来院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庭审观摩、审判经验交流、裁判文书评比、撰写参阅案例等活动,组织培训700余人次,提升法官干警业务能力。先后有5个庭室、25名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
完善基础建设,推进信息化应用。2013年5月,新的审判综合大楼投入使用,法院办公、办案条件得到彻底改善。先后建成科技法庭、审判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建成三级法院办公办案专网。做到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审判进程实时监督、庭审直播网上同步、远程提讯网上进行、内部公文网上流转、信访接待网上办理,审判、办公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人员干预司法、插手过问案件处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2016年8月,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出8名员额法官,为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规范法庭调查,使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应有制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
强化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对轻微违纪干警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警示提醒谈话3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组织干警参观杨震廉政教育基地、渭华起义纪念馆,树立干警廉洁司法意识。
五、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认真执行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等先后5次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汇报。5名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县人大常委会2次视察法院工作。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县人大交办、转办信访案件12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工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审结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审判质效、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础建设、宣传调研等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宣传工作、调研工作、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法院、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全县人民倍加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官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抓得不紧,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案件审理期限较长,案件质量不高,个别生效裁判不能及时有效执行;三是个别干警纪律作风松散,廉洁意识不强,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的司法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狠抓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用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法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建设,采取邀请专家授课、重大疑难案件研讨、观摩庭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方式,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发现违纪违规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依纪处理,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依法履职,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涉毒和破坏矿山资源犯罪,维护全县大局安全稳定。继续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稳妥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降低司法维权时间成本,树立司法权威。
公正司法,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节点管理,加大对案件审理跟踪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繁简分流作用,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案件的范围,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召开案件审判研讨会、法官专业会议,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进位。
司法为民,不断优化诉讼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诉讼服务。继续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及司法救助政策,尽最大努力让弱势群体享受到司法阳光。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继续开展审判“五进”、“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活动,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深化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扎实有序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全力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改革工作。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县委领导推动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自觉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忘初心,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奋发作为,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用语说明
[1]陈天明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2015年4月,陈天明等人在潼关县西潼峪北岔口一废坑口,使用氰化钠进行堆浸提金,俗称“洗洞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法院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陈天明等人有期徒刑。
[2]“关于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3]“总对总”网络查控:即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银监会金融专网通道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网络对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查控。
[4]“点对点”网络查控:即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当地银监局金融专网通道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分行网络对接。本地法院通过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本地查控。
[5]“三评查”制度:即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
[6]“六难三案”: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7]“六查六纠”:一查立案环节,纠正随意限制受案范围、违法增设受理条件、违规立案等问题;二查审理环节,纠正随意延长审限、当庭接听电话等问题;三查裁判环节,纠正久调不判、滥用自由裁量权、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四查执行环节,纠正执行案件“体外循环”、拖延执行、滥用结案方式、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五查申诉、申请再审和信访环节,纠正诉访不分、有访不接、有诉不理、有案不查、有错不纠等问题;六查办案纪律,纠正私下接触当事人或律师、泄露或打探案情,充当司法掮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8]“三大公开平台”: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9]“审判五进”:即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
[10]“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11]立案登记制:指案件受理制度。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并登记。
[12]“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13]“六个不准”:一、不准无故推迟或取消开庭时间;二、不准在庭审活动中抽烟、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和着装不规范;三、不准对涉诉群众态度粗暴,语言生硬;四、不准为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五、不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六、不准使用警车参与婚丧嫁娶活动和出入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