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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 1 月11日在潼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贾成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各级政法、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持续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总体呈现出有序发展、稳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大局意识,助推经济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布局,积极服从配合县委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件22人,提起公诉7件22人,其中2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人在逃;查办破坏生态资源背后的渎职犯罪2件6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6人。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跟进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前置程序,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727次,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

践行政治宗旨,保障民生民利。强化民生检察工作,部署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着力查办发生在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涉农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12件21人。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6件6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二、强化社会担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大局稳定

坚持维稳与维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保障全县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9件510人,提起公诉299件445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9件44人。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决定不批准逮捕83人、不起诉8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改变强制措施24人。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措施,建成与省检察院直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强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和首问责任制,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81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4件,对23人进行了司法救助。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连续四年全省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全面加强反腐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9件5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2件41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7人。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系统化、社会化。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12件,先后发出检察建议38份,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全部得到采纳。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法治教育,举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31场次,5400多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开展了重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预防、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监督撤案7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3份,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18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63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每年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2次。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立案审查民事申诉案件6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23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件。

三、强化法治担当,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建设

坚持加强学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法律、规定的专项学习,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规范、文明的司法水平。认真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办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司法作风粗暴、纪律规定不严等问题,树立检察人员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治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规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坚持技术支撑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检察工作效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级保护系统,实现了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监管等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坚持强化监督与主动公开相结合。自觉接受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检察工作的制约,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实行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0余次。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2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28件次、重要案件信息33件。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忠诚可靠,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抓好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了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活动。立足本职,深入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树立风清气正,坚定干警信念,争当一名“想干事、愿干事、敢干事、善干事”的检察官。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努力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院党组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干实事的能力。

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五年来,共招录、选调法律专业人才9人,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1人。司法考试工作连续两年取得全市检察机关最好成绩,有三名干警均以400多分高分通过。

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落实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紧盯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通过常态化的监督与问责,有效促进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的持续、稳步好转。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潼关检察队伍实际,2015年12月为符合条件的32名检察官进行了职务套改,2016年10月任用了11名员额制检察官。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报告,及时向县政协通报,严格执行县委、县人大各项决策和决议,向县人大报告年度工作5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职务犯罪预防、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等5项专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述职2人次。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潼关检察所走过的路,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一些领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办案不理性、不平和、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青黄不接、难招难留的情况客观存在。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得当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紧扣“追赶超越、富民强县”核心目标,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龙头,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潼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中心工作中谋划布局,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以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为侧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影响社会安定、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关注留守儿童,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贯彻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措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潼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切入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矿山开采、精准扶贫、惠农政策、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重点工程建设、交通安全和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进一步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更加注重预防效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四)以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为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的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五)以强化司法责任制为关键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任务,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民生民利具有影响力的事件提起公益诉讼。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人尽其才,提升机构运转效率。

(六)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着力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继续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实施检察大讲堂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潼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进程中,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潼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