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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5年3月18日在潼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潼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的工作思路,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科学理财,统筹兼顾,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深化财政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7429万元,其中:上划中省市收入9419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 28010万元,占年初预算27500万元的101.8%,同比增收3480万元,增长14.2%。

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18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1000万元的106.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9598万元;公共安全经费3844万元;教育经费28666万元;科学技术经费3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604万元;医疗卫生费用10719万元;节能环保费用652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522万元;农林水20223万元;交通运输10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1387万元;商业服务业502万元;国土气象873万元;住房保障64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455万元;国债还本付息126万元;其他支出66万元。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8010万元,加上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96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6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854万元后,财力合计为120181万元。

当年本级支出118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6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3万元,全县财政支出合计为11995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基金收入4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99万元,基金收入总计5146万元,减去基金支出506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86万元。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创新征管机制,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因素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坚持把推进税费征管方式改革、强化收入征管作为组织收入的重点来抓。一是严格征管责任。县政府与财税部门分别签订收入目标责任书,明确征收任务,强化激励约束。二是加强税源监控。推进综合治税,建立税收协作工作机制,实施税收评估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税费一体化管理模式顺利推进。三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规范非税收入运行。四是加大财政监督和税务稽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顺利完成。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安排资金1440万元,支持中金矿业等黄金企业技术创新,建成黄金化验中心,完成首饰三街基础设施改造,推动黄金产业发展。发放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112万元,撬动金融支农信贷增量1.1 亿元,推动金融支农工作。拿出1300万元,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和东山旅游开发等,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筹集559万元,对油料牡丹、核桃林以及生猪养殖户实施财政奖补,油料牡丹种植面积达7100余亩,核桃林种植面积5000余亩,39户生猪规模养殖得到扶持,促进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拨付资金3938万元,实施了秦东镇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太要镇镇区改造工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增加财政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落实两个“80%”用于民生支出的要求,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财政民生支出94880万元,确保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社会保障方面,拨付资金6524万元,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残疾人生活补助、各类优抚补助等资金的足额发放。14931名老人领取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3165户低保家庭得到了生活补助,7122名老人享受了高龄补助,建成了欧家城、税村等1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拨付资金1100万元,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6845人享受就业补贴,453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31万元,撬动小额担保贷款890万元,扶持创业430户,带动就业4760余人,促进了创业促就业工作。医疗卫生方面,拨付资金7809万元,全面落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3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促进了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补助5万元的标准,对18个村卫生室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完成了6个镇卫生院集中供暖改造,农村医疗条件有效改善。公共文化方面,安排资金751万元,支持“唱响潼关”“四进零距”“一元剧场”等文化活动的开展,保障了市全运会经费,支持县图书馆、文化馆升级改造。交通方面,拨付资金3251万元,支持太安沿山公路和二级汽车站建设,购置公交车22辆,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城市免费公交。安居工程方面,全年争取保障性住房各类贷款2.3亿元,财政补助3650万元,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223套,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四)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2014年“三农”投入37236万元,较上年增长30%,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一是各类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惠农补助资金近亿元。开展“一卡通”担保贷款业务,全年累计发放贷款924万元,惠及513户城乡群众。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拨付资金 4158万元,对西姚、洪水沟等4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建成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3600余亩,改造机井60眼,恢复灌溉面积2万余亩,解决了十里铺、东柳等4个村390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三是财政扶贫成效显著。拨付资金2862 万元,积极支持整村推进、秦岭北麓移民搬迁、产业扶贫等项目,开展扶贫技术培训1500人次,120名农村贫困大学生享受补助。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拨付资金2792万元,对29个行政村开展了“美丽乡村、美好家园”建设试点工程,对83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改造以奖代补,配备了乡村保洁队伍,按月发放了农村和公路沿线保洁员工资补助。拨付资金950万元,落实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有效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强化预算管理,改进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单位经费定额标准,保障部门基本支出需求。修订《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出差报销行为。全面公开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为下一步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存量债务债券置换、在建项目融资奠定了基础。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积极配合部门找准政策的切入点和项目对接点,全县申报项目180个。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涉评资金3318万元。配合县纪委对全县44辆超标公务车辆进行了拍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8%。

2014年,我县财政运行状况总体平稳,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主体税种增长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型税源少,保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难度加大;二是“转方式、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和提高民生福祉对财政保障能力的要求更高,收支矛盾有增无减;三是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按照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综合分析经济形势和政策性因素,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3亿元,增长7.1%。分部门是:国税局700万元,地税局10630万元,财政局1867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财力性补助收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2026万元,收入总量为122026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0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120826万元,相应安排公共预算支出120826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16182万元;公共安全经费4575万元;教育经费22731万元;科学技术经费2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9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6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6591万元;节能环保4260万元;城乡社区投资5038万元;农林水19839万元;交通运输33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315万元;商业服务业475万元;国土气象923万元;住房保障46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08万元;预备费35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88万元;其他支出1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0万元,土地出让金4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基金收入总量为1315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3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72万元,其他支出343万元。

四、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狠抓财源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整合、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黄金企业技术改造,稳定骨干财源。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培植后续财源,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二)加强收入征管,增加县级财力。依托“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平台,落实相关部门协税责任,实现对企业经济运行质量、纳税动态等重点信息的全面掌控。加强税务稽查和财税专项检查,堵塞收入漏洞。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认真研究中省政策投向,继续狠抓争资引项工作,力争转移支付补助实现新突破。

(三)完善投入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支出的80%以上。调整优化工资结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大教育投入,支持省级“双高双普”合格县创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足额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拓宽“三农”投入渠道,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城乡经济发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贯彻和执行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用制度管钱,按程序拨款”的原则,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防范和化解偿债风险。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运用PPP模式等其他改革工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政改革压力最大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