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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文件(4)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汤振华

(2016年7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充分认识新法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单行本及解读本800余本,宣传画500余张,食品安全环保袋近万个。连续两年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各成员单位在祥和广场设点集中宣传,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是开展培训,提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培训,举办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召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已培训2000余人次,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户基本全覆盖。

(二)夯实监管责任,树立一盘棋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牵涉部门较多,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合力。一是制定相关文件,夯实制度基础。县政府下发了《潼关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潼关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使监管体系进一步制度化。二是召开全县会议,落实监管责任。3月份,县食安办组织召开全县食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析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主管县长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乡镇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三是组织力量,联合执法。食药监部门着重联合公安、城管、农业、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015年以来已联合执法10余次,初步形成了联合执法“新常态”,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督促考核,促进工作开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定期评估食品安全工作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考核,严格问责。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一是实施网格化监管,日常监管责任履行到位。按照“定片定区、定岗定责、定人定位”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制定《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将经营户逐户分配到具体的监管人员夯实责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进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经营户、直插现场的“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聘请142名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构建起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依托此网络强化对城乡家宴的监管,目前已监管家宴4000余起,避免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20余起。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根据市食药委的“七大品牌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 “亮剑”“希望”“春雷”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和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大力整顿,新“食安法”实施以来共立案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2起,罚没9.11万元,公开展示并销毁伪劣食品共计千余公斤,移送公安机关构成刑事犯罪案件7起,拘留9人,批捕6人,起诉5人。其中,假蜂蜜案、非法添加过氧化苯甲酰面粉案、火锅调料非法添加罂粟壳案以及卤肉非法使用工业松香和非食用盐案在全县全市甚至全省引起较大的反响。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三小”整治。“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是食品安全领域最薄弱的环节。我县迅速召开了整治工作动员会,成立了由食药监局局长任组长,城管局局长和县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整治方案,张贴通告280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县326户小餐饮,目前已许可180户,因秦东镇古城景区拆迁改造,除去40户县政府发文不准许可外,我县小餐饮许可率达到62.9%;92户小作坊已许可34家,同时在小作坊中全面实施“一票通”制度,促使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

(四)成立“许可办公室”,推进食品经营“两证合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原餐饮、流通分别许可的状况调整为统一的“食品经营许可”,今年4月份,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我县正式启用,为了方便群众申请办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审批质量,经研究,成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四楼办公,实现了“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目前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53份。

 (五)加强检验检测,落实监督抽验责任。做好检验检测是及时处置安全事故消除隐患的前提。先后投入5万元资金购置快检设备,邀请海南海宏兴检验设备公司的技术人员,对食药监局11名负责食品检测的技术人员进行快检仪器专业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了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亚硝酸盐、双氧水等13个项目的检验方法,目前已快检360个批次,其中检测城乡家宴50起。二是加大投入,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去年年底大力整治早餐行业非法添加“含铝香甜泡打粉”的潜规则,抽检包子、油条等食品56个批次,6个批次不合格,已立案处理。今年投入20余万元与西安谱尼检验公司签订协议,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目前已抽检105个批次,1个批次不合格,正在立案调查中;同时将各批次抽检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依法公布,提高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心。

二、存在问题

一是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仍然不足。虽然县食药监局注重快检与第三方检验工作,但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食品检验任务急剧增加,目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未成立,检测工作面临专业人员数量不足、技术支撑力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困难。新“食安法”对大部分食品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低限由原来2千元提高到5万元,这对于食品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对于一些轻微、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监管人员如果不依法实施处罚,可能构成渎职犯罪;如果依法处罚,又可能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结案难等问题,甚至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对此执法人员顾虑较大。

另外,当前食药体制改革极为频繁和不稳定,职能和人员分分合合,特别是下一步基层所改革的不明确性,导致部分干部人心不稳定,制约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敦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法用法,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二是全面完成“三小”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任务。“陕西省三小条例”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地方性法规,集中力量进行“三小”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争使“三小”食品安全有较大的改观,确保到年底实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的既定目标。三是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和标准,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健康检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各项义务落实到位。四是严格执行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对违法者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挖掘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扫除我县食品安全死角。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食品安全事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今后,食品监管部门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治理“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提出的食品安全工作“四有两责”的要求,在县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根据潼关实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