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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北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强化监督、服务大局、严格规范、创先争优”的总体思路,提升司法办案和各项检察业务总量,提高办案和检察工作质量,增强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两提一增”的总要求,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潼关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扣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73件115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64案94人,批捕准确率100%。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案126人,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67案103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案5人。特别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极大地打击了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

——全面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慎捕慎诉。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落实依法从宽的政策,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人。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对每一次群众来信来访都认真对待,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1件,其中来信12件,来访89件94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线索13件,其中控申科初查9件,初查后转反贪部门立案2件5人,控申部门立案1件1人,转公安机关处理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20件32人次,批办案件19件,有处理结果19件,完成举报奖励3件、司法救助6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

二、紧扣反腐倡廉主题,更加注重打击与防范结合

——关注民生民利,全力查办贪贿犯罪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力开展查办贪贿犯罪“铁拳反腐”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案9人,其中查办农村移民补助、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人,查办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6人,完成全年立案目标任务。目前所立办案件3案4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规范履职行为,从严惩治渎职犯罪。严肃查办执法部门干警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国家资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积极减少因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一年来,立办徇私枉法案1案3人,依照法定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全县所有私人诊所进行全面排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结合查办案件,深入推进犯罪预防。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共开展预防调查5件,其中系统预防3件、工程专项预防2件。预防介入2件,罪案分析3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开展警示教育宣传10场次,预防咨询16次, 为全县工程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0人次。

三、紧扣公正廉洁司法,更加注重诉讼活动监督

——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7人,监督撤案2案2人。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执法案件5案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纠正漏诉4件4人,追诉漏罪2件。

——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2件。加强对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件,审查后均依法作出处理。加强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均被采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始终把依法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全年共催办案件35案43人,向县看守所提出纠正违法案件42件,向公安机关以及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8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纠正并回复,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45名监外犯进行了回访考察,对监外犯违法提出纠正6件,执法机关已全部纠正并回复。

四、紧扣提升综合素质,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检察干警思想防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紧紧围绕“不严不实”问题和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全体检察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思想教育,增强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坚定性。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干警执法水平组织干警系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参训干警50余人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两名干警参加省检察院研究生班学习;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层次,组织6名年轻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名干警通过,通过率居全市第一。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执法工作廉洁高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把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责任追究制度。

——着力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确保执法行为依法规范。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执法办案程序监管、涉案款物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等自身监督制约措施,实现了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全覆盖监督。落实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细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规范办案,落实侦查预案和安全预案要求,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杜绝办案安全隐患。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及时向县委汇报、请示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对县委安排的工作和重要任务,坚决、高效完成。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检察工作的决议和专项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加强代表联络。2015年10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我院近年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12月底,我院一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对一名检察员进行了任命。同时,我院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月中旬,主动向六个乡镇的“两代表一委员”通报了工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全部建成,及时发布检察工作的重大活动,拓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其中,办公室和法律政策研究两项工作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人事、法警队、控告申诉和案件质量管理等四项工作名列全市前三名,取得了潼关检察工作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2014年度满意度调查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名,2015年上半年满意度调查位居第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措施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监督职能发挥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对一些新增职能的探索仍需加强;三是队伍自身建设还不够有力,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四是创先争优的意识还不够浓厚,少数干警吃苦耐劳的精神还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坚持以服务我县“经济转型、产业融合;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工作思路为主线,进一步调整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为潼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访、缠访、堵门等恶性信访案件。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和严重刑事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资源环境和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今年特别要深入查办水资源领域和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同时,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强化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监督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关注、事后审查,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滥作为,严肃处理,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按照县委、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落实已经部署的检察改革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添加动力。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负全县人民的重托,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潼关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把我县建设成为中国文化旅游名县、全国黄金经济强县、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