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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汤振华

(2015年10月29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创建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创建工作要求,我县扎实工作,稳步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在去年全市两次督导检查中,均名列第二。县文体广电局被评为全市2014年度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工作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奠定创建工作坚实基础。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两办名义制定印发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文化支出比例逐年提高。

2.高度重视,实现创建工作“六纳入”。“六纳入”即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3.培训督导,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县创建办多次召开资料收集整理、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培训会。联合县考核办对全县各镇、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县文广局实行领导干部包联镇村工作制,有力的促进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采取在县域交通要道建立巨幅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开设创建专栏、散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同时加大信息收集、筛选、上报工作。目前已向市创建办报送信息100余条,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县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二、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1.场馆建设情况

图书馆方面:图书馆已迁入新址并向公众开放。建成了网站,实现了免费电子图书借阅,三级馆评估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图书馆藏书60000余册,36000余册图书已编目上架,免费向读者流通外借,电子阅览室共享省图书馆教学资源1TB。

文化馆方面:通过了国家三级文化馆评定。升级改造了群文艺术排练厅、书画展厅、舞蹈室、音乐室、文学创作室、多功能厅等群众活动场地,添置了活动器材,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保障了群众创作文化、享受文化的基本权益。

体育设施方面:近年来,城区共安装室外健身器材500余件,室外乒乓球台10张,建成室外篮球场地8块,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成室内羽毛球馆一个。体育设施建设基本覆盖城区所有大、中型小区、广场、城市休闲场地,极大满足了市民健身锻炼的要求。早晚锻炼已在县城蔚然成风,经常锻炼人群占城区人口10%以上。

镇村文体设施建设方面:太要镇、秦东镇、城关镇、代字营镇已单独设置文化站,桐峪镇文化站已经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原83个行政村实现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全覆盖。

2.公共文化服务情况

丰富文化生活方面:实现了广播电视户户通。《兵出潼关》在央视八套首映。举办了“陕甘戏迷争霸赛”启动仪式、“唱响潼关·放飞梦想”歌手大赛,三届千人广场舞大赛,秦晋豫戏曲走亲活动,潼关县群众秦腔大赛预赛、复赛、决赛,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书画展等大型文化活动40余次。

近三年来,“一元剧场”“四进零距”共演出450余场次,电影放映2416场,受惠群众近20万人次。

开展体育活动方面:组织500余人的古战船大型演出团队,参加了渭南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开幕式“渭水襟怀”的演出。举办了潼关县全民健身长跑比赛,共32支代表队,300余名干部参加了比赛。开展太极拳交流展演活动。邀请太极拳名家及我县太极拳爱好者共计60余人,为我县广大群众献上精彩的太极拳展演。

3.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按照市创建办要求,过程管理和项目指标资料共计84项已全部收集整理完成。

三、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县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适应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亟待新建。县剧院建于1960年,设施陈旧,场地狭小,环境较差,远远不能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我县一直没有体育场,无法开展全县性体育活动。

2.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有待强化。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阵地都已基本建成,但个别场地仍存在面积不达标,功能设置不全,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等问题,导致公共文化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农家书屋配发的书籍与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要的书籍吻合度有限、利用率低。县图书馆藏书更新、流转速度慢,无法满足群众借阅要求。其次,基层文化场所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有些场所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三是人员力量有待充实。镇村文化站缺少专职工作人员,镇村和社区文化专干均同时负责其他事务,导致日常文化工作中出现滞后或疏漏,影响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效。

3.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质量很难提升。镇村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导致设备维护不及时,制约服务质量。文化馆专业人才缺乏,致使一些培训活动无法长期开展。县剧团存在演员断档问题。

4.宣传力度和声势仍需加强。群众对我县创建工作的基础条件、奋斗目标、各项举措还不够了解,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打算

1.以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为中心统筹推进公共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国发》46号文件和陕西省《关于加快县级体育场(馆)建设的意见》要求,尽早完成潼关县体育场建设。

2.着力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及管理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配好配齐专职人员和相应设施,实现社会文化设施共享。

3.制定计划,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的队伍建设。制定《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养计划》,加强文化队伍专业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文化队伍。同时,积极做好民间文化队伍的建设工作,加大对民间文艺团体的支持力度,不断繁荣发展群众文化艺术。

4.强化宣传,提高示范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满意度。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平台加强创建宣传,召开镇村主要领导宣传工作会议,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阵地宣传,营造创建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示范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满意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创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在全体创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目标任务一定能圆满完成。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潼关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供给文化多元化,运行机制民主化,服务水平高效化,管理体制法制化。更好的服务潼关人民,让创建的各项指标有效地落到实处,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