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十八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8)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成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潼关检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服务平安潼关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平安潼关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9件148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7件125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件1人,正在审查3件3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办结,结案率100%,无超期限办案现象发生。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1件222人,经审查,依法起诉87件129人,法院已判决81件111人,均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100%,上报市院审查重特大案件12件27人。针对全县社会治安特点、要求,在把准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犯罪,着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亲友邻里之间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轻缓处理,全年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38人,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教育为主,引导为先,达到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家的效果。同时,结合办案同步开展以案释法,依法促成刑事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和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8件,其中,来信9件,来访89件101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件25人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24件28人次,批办案件24件,有处理结果24件;办理举报、控告案件7件,其中,转反贪部门处理2件,反渎局处理2件,侦监部门处理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2件,审查后全部转本院民行部门办理。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围绕县委精准脱贫攻坚战略,院主要领导担任扶贫工作队队长,选派1名年轻后备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16名干警担任“一对一”帮扶责任人,认真梳理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真正做到“一户一策”精准扶贫。多方筹措资金,为部分贫困户进行了危房改造、垒砌院墙,安装门窗。中秋前夕,为贫困户送去了节日的祝福。入冬前,为部分贫困户解决了取暖问题。经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有7户贫困户在2017年实现脱贫,帮扶村干部及贫困户代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的办案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7件13人,立办玩忽职守案3件6人,完成全年立案任务,自侦工作得到了渭南市院的高度肯定。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在县教育局、交通局、中金公司等部门开展预防调查6件、犯罪分析5件;先后在民政、国土、金融等部门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0场次,受教育达300余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6人次。6月23日,组织相关部门40余名干部职工到富平监狱开展了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效果。
三、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实效
2017年,我们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我院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立案监督方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均被采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6月20日,在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举行了驻派出所检察室成立揭牌仪式,并在全县所有派出所全面挂牌成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审判监督方面,追诉漏罪8件,追诉漏犯2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检察建议13份。未检工作方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其中,未成年人系犯罪嫌疑人2件,未成年人系被害人2件。开展法治进校园7次,集中宣传3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结合潼关实际,重点在国土资源和林业等方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份,均得到有效回复。共恢复土地10余亩,恢复林地30余亩。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8件,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监督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侦办案件25件32人,在押人员无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2次。向看守所书面提出纠正违法43件,已全部纠正和回复;向公安机关办案单位以及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3份,公安机关已全部纠正和回复,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3次,查出违禁品33件,对在押人员上法制课35次,检务公开宣传18次,受教育125人次,与在押人员谈话238人次。对收押、释放、投案依法检查62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6件,追缴犯罪所得和罚金共计22.9万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58名监外犯进行了回访考察,向司法部门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检察建议2件,已全部回复和采纳。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保证检察权规范运行
始终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
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13名。制定完善了权力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配套建立授权机制,组建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的办案单元13个,入额院领导均编入办案单元带头办案。所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承办、独立决定、独立负责,从制度设计上自动删除了“办案者不定案、定案者不办案”这一不符司法规律的弊端,每案平均用时缩短2-3天,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管理。同步跟进监督制约,依托信息化手段,以全国统一的检察办案业务应用系统为切入点,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案件质量、司法技能、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促进管理监督从一般个案审查、文书签发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转变,保障了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做到摸清底数,为整体转隶工作交接做好了准备。研究制定检察机关自身改革方案,摸清规律特点,做好办案衔接,力争无缝对接,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抓队伍、促规范、强基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一是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完善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起好标杆作用。全体干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人脸识别签到和岗前廉政谈话制度,如实填写签到表、查岗表、因公外出人员、车辆登记表和因私外出登记表。三是狠抓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警到杨震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赴照金革命根据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为干警体检,开展趣味运动会,丰富党员干警生活,陶冶情操。开辟党建文化墙,设置党员活动室,打造机关图书室,提高全院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学理论、钻业务的热情。四是开展专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更加过硬。五是开展检察大讲堂,提升整体素质。从2月份开始,我院每月举行三次检察大讲堂。班子成员带头,干警积极参与,轮流授课,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全年共开展检察大讲堂29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六是加强督查检查。对重要工作和纪律作风由值周领导、纪检组和院办公室联合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七是建立财务制度化,公务用车规范化,重大事项透明化。八是严格执行干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事前进行申报,事中现场监督。九是对办公楼进行维修亮化,对机关院落进行绿化美化,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从严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潼关检察队伍纪律明显加强,作风明显转变,形象明显提升。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及时向县政协通报,严格执行县委、县人大各项决策和决议。向县人大报告工作1次,向人大常委会述职1人次。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2017年5月开展了以“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10月,向全县“两代表一委员”通报了平安创建工作情况,12月又组织班子成员分组走访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全面深化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案件公开听证、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召开案件听证会2场次,公开案件信息341条,其中法律文书90条,程序性案件信息240条,其他案件信息11条。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在潼关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3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88条,客户端推送消息186条。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宣传稿件被各类媒体采用469篇,其中被《法制网》等一类媒体采用166篇,被《陕西传媒网》《陕西检察网》等二类媒体采用161篇,被《搜狐》等三类媒体采用101篇。同时,纸质媒体采用率有了新的突破,被《检察日报》采用2篇、《西部法制报》采用5篇、《各界导报》采用7篇、《渭南日报》采用27篇。在接受监督的前提下,提高了潼关检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县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文明委验收、被渭南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技能竞赛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优秀单位,反渎职侵权局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渭南政法先进集体。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尽管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措施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监督职能发挥,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对一些新增职能的探索仍需加强;三是宣传调研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创先争优的意识不十分浓厚,少数干警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够。对此,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紧盯不放,着力破解难题,努力补齐短板。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潼关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紧扣“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核心目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决心,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潼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精神,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准确把握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多作思考、提前谋划,实化细化服务措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针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二、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在维护稳定上创造新业绩。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能,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打击黄赌毒、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快捕快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在职能延伸上实现新突破。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的监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扎实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积极打造检察监督新格局。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重点对国土、国有资产、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问题最集中的行政执法领域实施法律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抓手,不断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
四、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在为民服务上强化新举措。重视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努力打造一流的便民服务窗口,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质效。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重要案件听证会”等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畅通代表委员联系渠道,确保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反馈到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社会各界更有力的支持。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政策落实上迈出新步伐。不折不扣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动态管理时效性,充分考虑“办案+办事”两个层面,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细化三类人员职责分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检察官惩戒制度,完善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推进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
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自身建设上展现新形象。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检察干警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组织干警进修深造,突出司法技能培训,切实补齐人才不足短板。继续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潼关检察大讲堂,努力培养一大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实施“智慧检务工程”,运用“云端数据”,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实施“一部一品”,落实“三项机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努力实现潼关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新目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制度保障,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新时代潼关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词条解释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强化法庭审判环节,充分保障辩护权利和质证权利,加强控辩双方对抗,从而树立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地位。核心价值表现在:一是有利于贯彻刑事诉讼原则。二是有利于统一司法审判标准。三是有利于强化政法机关整体工作理念。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三类人员:按照检察体制改革要求,检察机关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四个意识”:是指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智慧检务”:是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集“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其以“智慧、融合、创新”为理念,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云端数据:是基于云计算商业模式应用的数据集成、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数据分配、数据预警的技术与平台的总称。
一部一品:按照各级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我院目前内设机构设置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保障部和办公室。2018年初,我院党组提前谋划,与各部(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提出了每个部(室)都要树立的品牌,并落实三项机制,用制度保障,确保潼关检察工作2018年再上新台阶。
三项机制:即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