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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 五 次 会议 文 件 (5)

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继荣

(2017年7月27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环境状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区燃煤锅炉利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了拆改为微排放燃煤锅炉87台;规模以上餐饮业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二是县城建成区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城区所有施工现场均设立了围挡,硬化施工场地,实施车辆进出工地冲洗制度,降低扬尘;四是对机动车实施尾气黄绿标管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黄绿标专项执法检查,绿标持有率满足空气质量考核要求;五是中金冶炼公司投资40万元,完成了贵金属冶炼车间废气治理,正常投入使用;六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潼关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第三方管理运营。2016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了236天。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投资2100万元完成了中金矿业公司、中金冶炼公司、祥顺矿业公司、金星矿业公司工业废水回收利用项目,实现“零排放”;二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有效地处理了城区生活污水,减轻了渭河污染;秦东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填补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的空缺;三是畜禽养殖业完成了扬帆养殖场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通过监测,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Ⅳ类水质。

(三)噪声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社会噪声(烟花爆竹)和文化噪声专项整治;二是住建、城管、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交通噪声专项行动,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经监测,交通干线、区域环境噪声均在考核要求范围之内。

(四)固废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垃圾安全处置。建成了县城区日处理7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二是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全部定期交由渭南市医废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三是工业危废(中金冶炼公司)全部按规定规范管控,。

(五)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续开展“三小”清理取缔,坚持乡镇巡查、多部门联合、集中取缔制度,防止死灰复燃、反复回潮现象;二是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投资1.2422亿元(中央资金1.01亿元、企业自筹资金0.2322亿元)组织实施9个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2340万元,确保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连续实施治理。确保重金属污染物消减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保目标责任书管理有序

年初及时将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以政府文件分解并下发。同时,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渭河流域三年行动工作进展顺利

以治理渭河为重点、以县域入黄干流为侧重,同时将县域内支流全部纳入进行治理的治理方案。一是成立渭河流域治理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二是印发了《潼关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年度实施方案(2015—2017年)》,并认真督办实施。三是创新防治工作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了政府主导、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督办。采取定期督办,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完成了潼关县广鹏矿业有限公司、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祥顺分公司废水治理工程、潼关县秦东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另外,秦东镇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已建成。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上做到了集中收集处理。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良好

一是成立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和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健全了组织机构。二是编制完成了《潼关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三是2016年投资12422万元(中央资金10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322万元),实施9个污染治理项目(矿区污染源头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段名和税南片区居民环境废矿渣及“三小”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善车口和李家及太要片区居民环境废矿渣及“三小”废渣综合治理项目、环保能力建设项目、金星和广鹏公司尾矿水循环利用项目)。2016年3月4日开工建设,2016年11月5日竣工,2017年4月12日通过验收。该项目共砌筑拦石挡墙67061.72米、治理渣坡废渣357万立方,封堵无主矿硐510个,恢复植被255万平方;治理环境废渣396.17万立方米;治理荒沟105亩;修复治理面积2150亩。实现减排重金属污染物铅2479.64吨、汞87.04吨、镉31.83吨、铬1.08吨、铜932.93吨。

(四)污染减排效果显著

2016年减排主要承担单位是:潼关县天合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潼关县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潼关县广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字营镇扬帆公司养殖场等。一年来共完成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减排540.14吨、氨氮69.31吨,重金属1771.08吨。

(五)环境监督管理尽职尽责

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放排污许可证3张;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767万元。其中:重金属2430万元、农村连片综合整治100万元、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0万元、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7元、污泥治理专项资金30万元。三是按照上级的安排和要求,完成了潼关县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划分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中央环保督察

依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17〕59号)文件,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16个具体问题,没有明确点出我县,其中共性问题涉及我县有2个问题。

1.对环境保护认识仍有差距,责任和压力还存在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现象。

整改目标: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层层传递环保工作压力,自觉把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组织1次干部党员学习,提升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二是切实将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每季度研究1次环保工作,镇党委政府每2月研究1次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渭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四是完善环保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干部“重发展、轻环保”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五是建立常态化环保督查巡查机制。改变环境保护认识差距问题及责任和压力存在的问题。

2.关中地区大气环境问题2016年出现反弹,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目标: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2017年大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2天。

整改措施:

1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潼关县铁腕治霾领导小组,印发了《潼关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潼关县铁腕治霾专项(1+10)行动方案》,召开两次推进会和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采取问题清单化、责任网格化、措施具体化的管理模式;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常态化地督查督办;电视台经常性播放工作进展情况和以送阅件形式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治霾办成员单位,及时通报信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深化铁腕治霾攻坚行动,全面落实“1+10”工作专项方案,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从减煤、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燃煤锅炉拆改、扬尘治理、汽车修理厂(店)清理规范、网格化监管等10个方面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通过铁腕治霾专项行动的开展和“1+10”方案的落实,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由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三,5月、6月全市排名第二,尤其是6月份环境质量达标天数排名全市第一。截至6月底,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由前1至5月的全市末位一举成为全市综合指数排名第七名。7月份暂时环境质量达标天数居全市领先地位,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和不断提高。

(二)生态环境部约谈市长时涉及我县的4个问题

1.由县黄金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电力局与代字营镇政府,对鑫源村区域内选矿厂进行了多次联合执法整顿,对于排查出的8家选矿厂,逐个停电并对选矿厂内的设备、矿石、矿渣进行拆除整治。

2.由县黄金局牵头对潼关县兴隆矿业公司用于生产的浮选设备进行了拆除,并采取停止动力电、封停生产车间等强硬措施。同时,对尾矿库进行了覆土平整。

3.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西峪河污染源查处工作。西峪河为陕西河南两省界河,西岸为我县区域,东岸为河南省灵宝市区域。县环保局迅速与灵宝市环保局进行了联系,会同灵宝市环保局、豫灵分局、潼关县矿山综合执法局以及双方矿权企业对西峪河两岸坑口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4个排污口已确定了整治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4.潼关中金冶炼公司氰化尾渣(又称红渣,属危险废物)违规露天堆放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氰化尾渣滞销致使临时堆存厂内。就潼关中金冶炼公司氰化尾渣违规露天堆放问题,县环保局2016年8月26日发现,9月1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潼环发〔2016〕86号),责令10月1日整改到位。9月27日中金冶炼公司向县环保局提交了《关于红渣堆存问题的整改的报告》潼中冶函〔2016〕48号),县环保局于9月29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公司对露天堆放红渣已用彩条布和油布进行了遮盖,完成了问题整改。

四、今后的打算

我们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环境保护工作继续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在环境管理上再下功夫,在环境治理上再添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继续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市对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为中心,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抓手,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从源头上抓好重点企业的污染源治理;继续关注“三小”的非法生产,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取缔一处,坚决彻底防止反复回潮和死灰复燃现象;从流域上重点抓好县域7条支流的环境监管,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的职能作用,确保出境断面达到相应考核要求;从点源上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和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排效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抓好铁腕治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潼关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潼关县铁腕治霾专项(1+10)行动方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保证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是继续抓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土壤重金属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污染治理量大、面广、治理资金短缺,我们将继续一如既往的,抓好现有项目的实施,以高质量的治理效果和整治成效,争取得到中省的认可,为下一步争取专项治理资金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抓紧包装高质量的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为我县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筹集更多的治理资金,加快县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进度,不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

四是严查中省市指出的环境问题。对中省市督察指出的环境问题,严查严办、高效处置;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置,绝不姑息迁就。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潼关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