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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关于潼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潼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潼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支持稳增长、调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600万元,占调整预算22300万元的101.3%。分部门情况:国税局完成1363万元,地税局完成5675万元,财政局完成15562万元。

鉴于今年“营改增”和停征黄金价调基金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结合全县经济运行实际,经县人大批准,2016年收入预算33300万元调减为22300万元。

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366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10074万元;公共安全经费5423万元;教育经费27883万元;科学技术经费3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198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3475万元;节能环保10576万元;城乡社区投资2151万元;农林水29011万元;交通运输费1030万元;国土气象887万元;住房保障6913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地方财政收入226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563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1339万元,新增债券5600万元,调入资金12378万元,合计财力为138280万元。财政支出13660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378万元后,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718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47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417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的用途,当年基金支出3808万元,基金调出7140万元,上级专项结转下年使用112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32.42万元,较上年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1.73万元,公务接待费380.69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债务年初余额49239万元,本年新增债券资金5600万元,偿还债务2385万元,年末余额52454万元。专项债务年初余额8700万元,偿还债务3678万元,年末余额5022万元。

省政府核定我县的债务限额为6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0300万元,专项债务8700万元,我县的债务未突破限额。

2.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新增债券资金5600万元,用于扶贫1500万元,慢游栈道工程、潼河口岸应急抢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4100万元。

置换债券资金1033万元,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为年报数,待上下级财政办理正式结算后,最终数据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财政收入艰难完成。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在“营改增”、停征价调基金、黄金价格持续低迷等减收因素的严峻形势下,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强化收入征管,从年初开始,认真落实领导“双包”责任(即领导包片,股室包所),做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监管,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加强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堵塞了税款的跑冒滴漏。实行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到应收尽收,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经济转型成效显著。加大黄金企业扶持力度,拨付资金445万元,帮助中金公司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升级。落实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通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拨付资金3489万元,支持慢游栈道、古城开发、黄河湿地公园、地质矿山公园等项目建设,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投入资金2585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拨付4325万元,支持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北赤路、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财力保障,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民生投入稳定增长。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全年民生支出11888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7.03%。教育文化方面,安排资金21794万元,支持实施高中学生免学费教育、高中实验楼、城北幼儿园建设,落实了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工程等政策。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供暖全覆盖,受益师生7000余人。拨付资金757万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实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全年“四进零距”“一元剧场”惠民演出302场,公益电影放映1738场,受惠观众达11万余人次,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拨付资金8069万元,落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供养等民生保障政策,提高了城乡低保、义务兵优待金等补助标准,实施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各类社会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安排就业资金848万元,用于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支持潼关小吃、电焊、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培训3020人次,提高了就业人员劳动技能,推进了创业促就业。医疗卫生方面,拨付资金2478万元,支持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实施公立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基本药物“三统一”。安排资金866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农”方面,安排资金5063万元,支持金桥和川原胜景农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持软籽石榴、油用牡丹等特色农业发展。支持退耕还林、森林抚育工程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安排资金3619万元,实施潼河口岸应急抢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和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安排资金2687万元,用于扶贫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773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硬化、环境绿化、排污管网建设等“双美”工程支出,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四)财政改革扎实有效。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落实中省各项财政改革任务。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及时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公开项目,并对教育、社保、扶贫等13028万元的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栏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盘活存量统筹安排,以盘活存量资金为抓手,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全力支持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公车改革顺利推进,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公车数量、车辆运行费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制定了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公车运行费报账管理办法,降低行政成本。财政监督成绩突出,非税收入稽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对教育局暖冬计划等27个项目进行财政投资评审,评审总额3981万元,综合核减率达19.9%。全年政府采购节约率达到10.0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债务管理切实有效,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2016年,我县财政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支柱产业财税贡献率低,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占比有待提高。经济转型阶段多元化增收基础尚未形成,低速增长已成为新常态,财政持续增收困难。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工资普调等政策需要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底线需要兜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转型发展,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财力统筹,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为23415万元,较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一般转移支付,加上级预下的专项转移支付等82787万元,收入总量为106202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35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104852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852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10275万元;公共安全经费5588万元;教育经费18282万元;科学技术经费2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5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6417万元;城乡社区2964万元;农林水8441万元;住房保障4150万元。

按照中省市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推行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减少相关支出。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788.57万元,较上年压缩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1.07万元,公务接待费337.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4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预算专项转移支付1067万元,加基金结余1129万元,收入合计为2396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的用途,安排相应支出2396万元。

四、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全力组织收入,努力缓解财政困难。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税收协助,依托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对比应用,狠抓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管理,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捕捉税制变化,密切关注资源税、房产税等税收政策动态,加强科学研判,提高政策的敏感度和前瞻性,尽最大可能获得改革红利。抓住中央划分事权与财权的契机,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反映实际困难,争取更多的财力补助。全县各部门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把准政策要点,看准投资重点,注重项目包装策划和申报,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级“笼子”。

(二)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十里画廊·慢游潼关”主题景区建设,支持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建设,推进商贸物流发展,做大电子商务产业,促进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同步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持续促进民生改善。正视财政困难现实,共度时艰,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投入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更好地改善民生。持续抓好“三农”工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脱贫攻坚工作,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推进财税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预算管理机制,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入开展政府预决算公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务管理,健全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政风险。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实现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全面完成2017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财税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