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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关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2)

关于潼关县2017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潼关县财政局局长  周建华

(2017年7月27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各项决议,主动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主动服务全县“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发展战略,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258万元,占预算的82.2%,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40万元,占预算的64.4 %;非税收入完成12818万元,占预算的95.5%。上级补助收入5650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36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898万元。超调资金7000万元。

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2600万元,占预算的78.7 %,同比增长18.7%。

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9万元,占预算的80.8%,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4591万元,占预算的82.2%,主要是支持检察院技侦楼修缮、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建设以及发放检、法两院干部绩效考核奖励;

教育支出16178万元,占预算的88.5 %,主要是落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支持潼关中学实验楼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1万元,占预算的64 %,主要是执行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就业再就业以及高龄补助等政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62万元,占预算的82.6  %,主要是保障了新农合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支持中医院建设和妇幼院门诊楼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4686万元,占预算的157.9%,主要是支持黄河大道、北赤路等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征地拆迁补偿;

农林水支出8608万元,占预算的101.9%,主要是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353万元,占预算的90.3%,主要是支持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气象局搬迁以及土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基金收入1508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50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万元。基金支出14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年初一般债务52454万元,专项债务5022万元,上半年没有新增债务。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征管措施,努力实现收入“双过半”。今年以来,财税部门齐心协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全力组织收入。一是年初县政府与收入征管部门签订了收入目标责任书,明确征收任务,夯实征收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召开了部门税收保障推进会,出台了“一方案、两办法”,:《潼关县全面推进税收保障实施方案》《潼关县税收保障办法》及《潼关县税收保障考核办法》,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三是完善了《潼关县矿山企业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征收主体及责任,依法将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六项收费纳入征管范围,规范并优化了征管程序,做好了收入“开源”工作。四是全面实行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管理,坚持“以票控收”,印发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范票据使用,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到应收尽收。

(二)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减税清费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6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1067万元,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拨付208万元,支持黄金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稳固骨干财源。拨付1105万元,为东山景区基础设施、博物馆及水坡巷改造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支持了“东山再起·烽火潼关”旅游推介会、首届潼关风筝节大赛,提升了潼关知名度。拨付916万元,支持物流园区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园区承载力。拨付4893万元,用于黄河大道、北赤路、新汽车站等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三)坚持民生优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民生投入足额到位。上半年民生支出6618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0.1%。教育方面:拨付1123 万元,落实了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支持了高中实验楼、北区幼儿园建设工程,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社保方面:拨付2757万元,落实了城乡居民养老补助政策,按时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补助及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医疗方面:拨付3629万元,支持了中医院、妇幼院门诊楼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公立医院改革、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全面落实,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住房保障方面:拨付1480万元,落实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支持了保障房建设,对152户贫困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补助,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脱贫攻坚方面:拨付3562万元,支持行业扶贫和产业扶贫。一是行业扶贫方面,发放了2506名贫困寄宿生和961名学前贫困幼儿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县域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发放救助资金97万元,实施贫困救助233人次。安排公益性护林员岗位60个,兑付退耕还林补助和生态公益林补助260户,增加了贫困户收入。二是产业扶贫方面,拨付260万元,支持寺角营村、南新社区光伏扶贫项目,132户贫困户受益;拨付县级配套1085万元,落实了产业扶贫优惠政策,推进了各镇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对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实行财政补助,增加了群众收入。

(四)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全面加强。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执行中省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置换债券资金1391.6万元,延长了债务偿还期限,缓解了偿债压力。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培训,加强预算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规范了财政财务管理。对全县134家国有资产进行了核实、核销工作,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得到加强。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可用财力增长缓慢、资金调度难。地方收入受产业结构和“营改增”政策的影响,组织收入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逐年下降,资金调度难;“收支两条线”列收列支以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县级可用财力增长缓慢。二是财源结构单一、。我县财政收入主要是和黄金产业相关,黄金产业一业独大,旅游等其它产业还处于培植期,短期内难以实现财政增收;财政收入税收占比低,主要依靠非税收入带动入库,;工业强则经济兴,稳固骨干财源、培植新兴财源是当务之急。三是刚性支出大、收支矛盾突出。落实公务员单位车补政策、检法两院绩效奖励,实施精准扶贫、教育、医疗和社保等民生支出需求大。政府债务也进入还款高峰期,仅上半年已归还债务本息4285万元,下半年还有1300万元需要归还。加之,县级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财政保障,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定期组织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积极应对。同时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监控,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强化部门协作,落实责任,通过宣传政策、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等方式,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紧盯国家在扶贫、基础设施、产业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动态,积极协助各部门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增加可用财力。

(二)大力支持财源建设。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贴息、奖补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围绕“一城三园一街”和“十里画廊·慢游潼关”两大旅游体系建设,加大旅游投入力度,培植新兴财源,助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三)全力保障民生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坚持支出“两个底线”原则,优先落实干部职工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政策,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利益;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教育、卫生、社保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各项支出。

(四)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零基预算”原则,科学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坚持投资评审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扩大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节约率。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中省债务管理规定,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凝聚合力、再添干劲,再添措施,确保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