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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3月21日在潼关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成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潼关县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省市县政法工作、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潼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为奋斗目标,以“抓规范、促办案,抓学习、促素质,抓纪律、促作风”的工作思路为抓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和队伍建设,全方位地提高了检察业务新职能、新机制。

一、以县委中心工作大局为导向,助推潼关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护航经济发展。批捕电信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黄金诈骗犯罪15人,起诉29人。特别是对2件11人黄金诈骗案平稳诉讼,为维护潼关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对帮扶的秦东镇港口社区14户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结对帮扶。选派一名年轻干警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协调指导脱贫攻坚日常工作。为包联的港口社区解决费用4万余元,积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支持。经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有1户贫困户在2018年已经脱贫。对监察委移送的1件1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快速提起公诉,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人大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我们以此为契机,对涉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国土、国有资产、林业、水务、食药监等部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6件,我院向国土、林业、水务、食药监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件,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72件172人。经过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4件10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件163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3人,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90件130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6件6人,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办结。法院已判决82件106人。

铁腕重拳严惩黑恶势力。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16万潼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案件及时向市院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共办理扫黑除恶案件4件62人,批捕26人,起诉8人,判决4人。特别是对徐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依法快速办理,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犯罪,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主动作为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我院检察长和3名副检察长分别受聘为潼关四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到四所学校进行了法治报告,赠送法制书刊,教育引导在校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受教育师生2000余人,为建设平安校园起到了正能量引导、防止校园欺凌、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司法作用。
   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9件,其中来信14件,来访75件9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6件48人次。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救助金4.6万余元。受理民事监督案件8件,审查后全部转本院民行部门办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审查后,均作出不予立案复查决定。对于非法上访,在把准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主动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密切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犯罪,线索互移,着力维护潼关社会稳定。

以促进司法公正为追求,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其中监督撤案2件,监督立案3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在审查活动中,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68人,纠正漏捕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18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在审判监督中,纠正漏罪9人,纠正漏犯9人,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结民事执行案件2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有效打击犯罪,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同时,围绕潼关经济发展特点,保障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申诉和刑罚执行监督。采取立体式监督,全方位审查,共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4次,查出违禁物品14件。共办理纠正违法案件2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其中12件被采纳;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68件,执行金额167万余元。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第五届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带队建,加强了党支部的阵地建设。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召开了五四青年节座谈会、赴革命圣地延安和延川县梁家河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部分老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举办了“迎国庆、诵读梁家河、坚定从检路”演讲比赛和“学党章、读党史、悟初心”党课小故事赛讲活动。每周一堂《潼关检察大讲堂》,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网络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对干警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全体干警党的基本素养。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院和县委部署,8名干警进行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转换轮岗,加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力量明显增强。实施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办案期限明显缩短。成立了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快速办理群众合理诉求,为更好方便群众搭建服务平台。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并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清单,召开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治工作”“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两法”和新的职能法规,积极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主题教育,严管厚爱、敬畏制度。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报告,及时向县政府、县政协通报,严格执行县委、县人大各项决策和决议。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开展了“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4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视察检察服务中心,召开了座谈会,虚心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本年度,向县人大报告工作2次,向人大常委会述职1人次。

全面深化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案件公开听证和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299条,其中法律文书93条,程序性案件信息199条,重要案件信息7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大检察宣传,编发检察微博396条,推送微信327条,客户端推送消息282条。宣传稿件被《法制网》等一类媒体采用11篇,被《陕西传媒》、《正义网》等二类媒体采用425篇。被《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采用54篇;拍摄的微电影《高墙里的遥祭》,在全省第二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活动中被评为微电影优秀奖。微故事《检察亲情暖人心》被省院转发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县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建设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进了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和检察宣传文化墙,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委会、人事、法律政策研究、宣传教育等七项单项工作被渭南市院评为优秀单位;院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刑事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省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评审;1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11名干警先后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检察宣传工作受到省市院表彰,“扫黑除恶”和检察宣传工作均受到省市院充分肯定;在2018年度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调查中,潼关检察工作满意度为96.67%,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名,业务考核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理性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创先争优工作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二是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等检察业务开展还有待深入;三是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干警的司法理念、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上级院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下,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潼关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以落实、稳进、提升为工作基调,以强政治为统领,以创一流为目标。奋力为潼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有效的司法保障。为此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转办、交办案件。积极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二、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上再发力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职能,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快捕、快诉,确保依法严惩、打准打狠,全力维护潼关社会稳定。

三、突出监督主责主业,在促进司法公正上再提升

在提高监督能力和实效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机制,强化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完善同步监督工作机制,及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新模式,纠正行政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四、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公共利益上再加强

聚焦污染水源、非法采砂采矿、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监督力度。强化产权保护,严防在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

五、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在提升司法办案上求质效

不断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管理、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积极推进检察建议刚性化机制建设、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等改革措施,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建立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线索移送侦查机制、工作对接机制,切实加大查办司法人员违法案件力度,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深化检察人才建设,推进智能化科技强检、文化育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干警。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经开启,美好前景催人奋进,服务大局责无旁贷,展示检察担当时不我待。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发有为,努力成为党的卫士,正义的先锋,发展的保障,进一步开创潼关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