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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潼关县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潼政字〔2018〕28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渭南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全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了部署,并结合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县等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了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不断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一是按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前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学习法律法规,今年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4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规定。三是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三项制度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我县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市委改革办和市法制办的肯定和表扬,在2017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检查中,被市委改革办评为优秀等次;在市法制办半年检查中,被评为全市第一;2017年度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主要做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到五个公示:1.执法人员信息公示;2.权力清单公示;3.办事流程公示;4.收费标准公示;5.各项制度公示。要求有行政审批的单位,建立网上办理平台,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省、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规定,依法对除涉密外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保存,以便于当事人查询和有关部门监督;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2016年我们已经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下发了《潼关县关于加强政府决策及涉法事项法制审查的通知》(潼政办发〔2016〕46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县政府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执法事项时必须由法制部门(科、股室)进行法制审查才能具体实施。

(三)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执法证件的有效期为五年。我县2013年办理的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已经到期,今年制定下发了潼政法办发〔2018〕7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我县交通局、县、县财政局等20个单位,共282人办证,目前已对所有办证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后续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结案3件。分别为:刘某某复议潼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此案维持了潼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行为;张某某申请依法撤销城管局强拆(2018)号公告,因不属于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决定不予受理;陈某某复议林业局案经协调,本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

2.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行政应诉案件共11件:已结案10件;正在审理1件。其中杨某某、丁某某不服潼关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维持潼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行为的复议决定两个案件,向潼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陕0522行初2.3号,一审维持了潼关县政府复议决定、潼关县公安局处罚决定。随后两人不服均提起了上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2018)05陕行终81.82号行政判决书,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刘某某不服潼关县政府作出的维持潼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行为的复议决定,向潼关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指定由合阳县法院受理,合阳县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了(2018)陕0524行初9号行政判决书,维持了潼关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的潼政复决字〔2017〕10号复议决定书。王某某因房产登记诉潼关县人民政府案(2016陕0502行初号),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定政府违法,潼关县人民政府、郑某某不服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2016)陕0502行初3号行政判决,向渭南市中院提出上诉,两案经渭南市中院审理后,(2018)陕05行终139号判决潼关县政府违法,但是潼关县人民政府2008年8月26日颁发的潼登城字第4150号房屋所有权证有效。刘某某因行政处罚不服潼关县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案,潼关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生效判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一)严格按照潼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于涉及面广和群众息息相关的决策,如规范性文件、招商引资协议合同,进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参与等,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截至目前共审查协议合同10份。如《潼关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潼关县“一带一路”物流港建设服务购买意向书》《潼关古城旅游区合作开发协议》《农村有线电视政府公共服务购买合同》等。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今年全县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纳入“三统一”管理范围,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应当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统一在网站专栏发布。今年共制订和审查规范性文件4份,分别是:《潼关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潼关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潼关县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潼关县封山禁牧管理办法》。

(三)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地域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以及不符合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的文件及时进行废除。

三、强化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在2018年2月6日我县被渭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

(一)抓好创建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创建工作要求,我县成立了潼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14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制办,由杨军亮同志兼主任;2.制定工作方案我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定和下发了《潼关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创建市级示范县工作方案》(潼字〔2018〕18号),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把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是准备部署阶段;第二是示范创建阶段;第三是自查阶段;第四是检查验收阶段;3.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潼关县及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一是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全县创建市级示范县动员大会,全县有50多个单位的主管领导参会,会议先对2017年在法治政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交警大队、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等7个行政执法单位和赵涛、环保局车苗苗、城管局张磊等1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分别颁发了奖牌和证书;二是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锋同志分别和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编办等19个牵头部门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个单位要指定专门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将工作层层落实到位;三是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5个单位就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四是常务副县长张锋作了动员讲话;五是建立创建示范县工作微信群,为了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方便协调沟通,由法制办建立了工作群。目前19个牵头部门确立的联络员全部进群,制定和上报了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已报法制办。4.召开创建示范县推进会。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办还组织各牵头单位召开了3次推进会,要求各单位按照任务和评分标准,查看内容,逐项核对,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确保创建工作不留死角。要求各牵头单位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材料上报创建办公室(法制办)。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已经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单位有:交警大队的“一案一卷一视频一学习”,城市综合执法局的“七二一”工作法,交通局的“北斗星行动”。现创建各项工作都已经结束等待市上验收。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次,主要内容有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情况,持证上岗情况,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等,总体来说行政执法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原来存在的无证上岗和一证多人现象,现已基本杜绝。

(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了加快行政执法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今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分别对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卫计局,5个单位共计25份案卷进行评查。法制办认真查看每一份案卷,填写潼关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登记表,主要从受检查单位情况、受案情况、案件调查情况、案件处理情况、执行情况、归档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对照查阅和打分,进行总体评价。并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反馈,评查的5个单位将整改结果已报送法制办。

(四)加强部门考核工作

根据县考核办年初安排,我办对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民之家等44个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打分。

四、其他工作

(一)加强民主法制领域各项改革工作。根据县委改革办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民主法制组由县法制办牵头,成员单位有统战部、工会、妇联、科协、县团委、民政局、司法局共七个单位八项工作任务,为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民主法制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搞好各项工作协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召开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六次,对各项任务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二是开展督查检查四次,通过下发通知,现场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成员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报;三是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改革办工作安排,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搞好法律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各种听证会4次。即参加了信访局举办的征地和办案听证会、检察院召开的杨某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案听证会、物价局召开的天然气听证会。调解交警大队行政执法行为4件。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法律业务培训4次,共有15个单位20余人参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讲座培训,不断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2.搞好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通过市上验收。

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经常深入基层,对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合法有序开展,为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潼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