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成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以“抓规范、促办案,抓学习、促素质,抓纪律、促作风”工作思路为抓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旗帜鲜明讲政治。通过党组成员讲党课、党校教授专题辅导、分组讨论等形式,引导全体干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活动、重要案件等,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既做实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有序推进主题教育。检视反思,查摆突出问题18类29个,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服务保障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央战略部署和县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立足工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检察监督,积极为推动潼关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院领导班子带头,14名干警定点帮扶秦东镇港口社区14户贫困户。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救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或者家庭,发放救助金7.5万余元,目前已有7户已经脱贫。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洗钱犯罪、骗取贷款票据、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8件21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向水利、环保、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5件,所提建议均得到有效解决。
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标准,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涉企案件公检法联动机制;开展为部分民营企业赠阅《劳动者报》《检察日报》和“送法进企”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聆听民营企业家心声,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三、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潼关中主动担当作为
紧紧抓住影响潼关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突出打击非法上访,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潼关创建。批准逮捕60件101人,提起公诉136件236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6件24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件12人,起诉8件8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批捕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22件43人,起诉27件54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件2人,起诉73件73人;批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35人,起诉25件86人;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6件11人,起诉8件22人;批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10件16人,起诉10件13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坚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督导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翻查、起底批捕案件386件,起诉案件563件。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一个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38人,起诉63人,追捕追诉7人,已判决56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联合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议、线索互移、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签订打财断血联动机制,竭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均作了有罪判决。检察长和三名副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深入受聘学校送法进校园,赠送法律读本2000余册。未检办工作人员深入到实验小学和万家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受教育师生700余人次。组织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开放日活动,与潼关县教育科技局联合举办“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专题讲座”。院主要领导先后深入18所学校进行明察暗访,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7件129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12件14人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复查决定。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6件,行政监督案件2件,审查后均转本院民行部门办理。在太要镇和秦东镇分别设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站,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
四、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强化职责履行中体现监督效果
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0人;对有逮捕必要,侦查机关未报捕的犯罪嫌疑人追捕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32人;对应当受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漏罪26人,漏犯12人,提出抗诉6件。对侦查机关超期羁押、程序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情况发书面纠正违法45次,对审判机关审理期限超期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31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9人,提前介入刑事案件4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节假日与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7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办案单位采纳14件,财产刑执行检察43件。强化刑事执行违法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书13份,均得到办理和答复。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涉恶犯罪嫌疑人谈话80余人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常态化检查,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查阅档案材料,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和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名被告人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赔偿国家损失1.5万余元,还责成三被告补种所毁林木。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受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终结审查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得到采纳并回复。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各职能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违法设施与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件,行政部门得以治理32件;督促水利、环保、国土、交通等部门整改问题7处。办理起诉案件2件。现场监督对秦东镇三河口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对我县境内河道非法采砂情况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肯定。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优化体制机制中提升工作质效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监委的协调机制。坚持优化效能,注重统一规范,“四部一室一队”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人员分类管理更加合理。推进单独职务序列,落实检察官退出员额暂行办法,激活队伍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检察官职责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随机分案、全员轮案、入额领导带头办案成常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创新智慧检务管理,高标准建成了检委会子系统,全面应用智能语音录入系统,加大技术办案力度,92%办案工作实现技术支持。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检,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
按照“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要求,认真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坚持严管厚爱,做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新时代检察人。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24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创新以党建带队建,我院党支部被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分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质量建设提升年优秀党组织,3名党员受到县直机关工委表彰奖励。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中层干部述职述廉4次。完善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案件质量评查30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17次,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
狠抓素质能力建设。开展“潼关检察大讲堂”,班子成员带头授课,检委会委员专题辅导高检院指导性案例,27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素质。积极使用“检答网”答疑解惑,共注册用户36人,使用和查阅190人次,咨询问题5次,着力培养干警既成为办好案的“能工巧匠”,又成为司法政策把握运用的“行家里手”。干警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的3篇调研文章荣获第十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二等奖和优秀奖, 9名干警分别受到市院和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突出新媒体宣传,用好门户网站、潼关检察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在《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平面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5篇,各类网络媒体采用宣传稿件673篇,编发检察微博4295条,推送微信405条,客户端推送消息2178条。我院的新媒体工作始终处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七、坚持接受人民监督,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1名检委会委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述廉。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重视真诚沟通和交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和重要案件公开听证,先后邀请40余名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代表,听取检察工作汇报,虚心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落实整改,增强了代表委员的参与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持续营造良好检察公共关系。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66条,法律文书192条,重要案件信息7条,信息公开率达到118.18%,受到市院两次贺信表扬。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两项工作经验分别被省、市院转发推广,一件案件和两件检察建议被渭南市院评为精品案件和精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人事、宣传、法律政策研究、案件质量管理、检委会、控告申诉、专题调研等八项工作被渭南市院评为优秀单位;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室”;党组中心组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先进单位。被县委评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县级包扶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11个县市区院业务工作通报中,各项工作核心数据完成良好,整体工作名列前茅。全省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院以99.40%的满意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二。
各位代表,2019年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是监察委、法院、公安、司法相互配合与相互制约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大局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加强,保障力度、服务效果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还存在短板弱项;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还不够高,司法不规范问题还依然存在;四是队伍整体业务素能亟需提升,案多人少、人才短缺问题依然突出。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检察长会议、县委第十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坐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基调,按照“加强、打造、落实、推进、争创”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潼关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潼关作出积极贡献。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三年为期目标持续发力,坚决“打伞破网”,聚焦“打财断血”,提升办案质效,确保“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着力保障潼关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着力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结合办案,精准提出检察建议,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助推潼关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强涉农领域案件办理,助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内幕交易、欺行霸市等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假官司”“执行难”等问题,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和非诉执行活动监督。主动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黄河、渭河潼关段区域内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三是更加用心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司法公信。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强化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抗诉力度,提升抗诉质量,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及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引领性,提高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建立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联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线索相互移送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是更加严格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再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主动开展岗位练兵,继续加强以老带新,着力培养干警专业能力。加强团支部建设,发挥青年干警生力军作用,增添检察工作活力。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注重职业精神的弘扬和传承,培树先进典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引领队伍健康向上发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2020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