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日在潼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亚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一根指针、一条主线、一个抓手”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和“三有”争创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守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时时处处对标对表,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经常重温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履职第一要务,贯彻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目标,细化任务。院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学好必读书目,确定4个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梳理7个具体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14项工作细则”要求,向县委报告2022年度法律监督工作。
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引导。主动运用新媒体平台,抢占宣传舆论阵地,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围绕中心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责任,找准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服务保障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投入平安潼关建设。共批捕84人,起诉117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人,起诉4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力度,批捕41人,起诉22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
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持续落实省委“一委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精神,推动召开“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制发各类检察建议84件,持续推动主体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回复整改率100%,县政府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黄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起诉5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人,要求赔偿损失、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80余万元。办理涉秦岭、黄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件、涉大气污染案件8件。督促主体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清理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8万余吨;治理渣坡、栽植树木、覆土复绿面积6万余平方米。“设立生态环境检察部,并分别成立秦岭、黄河两个生态环境治理办案团队”做法被列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
三、坚持为民情怀,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66件,7日内办结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100%。推进“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的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县5个乡镇28个村(社区)全覆盖。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五排查五化解”活动,帮助群众解决临时救助、低保等实际困难11件。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包联村解决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发放帮扶慰问物资4.7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14件14人,精准发放救助金9万余元,被救助人中7人为农村困难人群,占比50%。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经验受到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做实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打击涉妇女权益犯罪2件。与县乡村振兴局、妇联等部门联合推动建立困难妇女联动救助机制。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支持,依法追回农民工工资46万元。办理的冯某和郭某亢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支持起诉典型案例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同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起诉确需依法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2人,对涉嫌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1人。更深一步融入未成年“六大保护”体系,会同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落实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防范校园霸凌,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次。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被评为陕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
四、坚守公平正义,精耕主业展现检察作为
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更加优化。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人,采纳10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57人、不起诉54人。对公安机关近三年侦查活动中违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3个方面6项具体问题,向县公安局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落地,刑事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刑事执行监督更加规范。持续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履行对刑讯逼供类非法证据排查监督责任,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审查案件7件。保证刑事判决、裁判全面准确落实,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对全县五十多名在矫人员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情况1件。对华阴市2023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巡回检察,刑事执行监督规范有力。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强化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检法携手专题调研民事调解案件128件,出台《法检两院关于加强民事调解案件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加强民生司法服务保障,与14家单位建立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为24名农民工追回了劳动报酬,努力践行“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有效。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非诉执行案件4件。做好行政违法监督,办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8件。落实府检协作机制,制发行政违法类案监督检察建议3件。搭建“府检协作”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双向联动促多方共赢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力。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14项法定领域,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6件,磋商监督整改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8件,持续推动行政监管部门主动履职,诉前整改率100%。体现以“诉”的确认强化公益保护司法价值引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落实上下一体侦查机制,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依法办理县监委移送和上级指定管辖职务犯罪6人,起诉3人,县人民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五、坚持从严治检,锻造铁军展示检察风采
以“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为目标,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开展政治轮训,领导干部上讲台轮流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推进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司法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讲政治融入日常检察业务各个环节,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全体干警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深化“三个年”活动效果,推动作风建设和能力素养提升。持续健全干警考评机制,制定并完善了考勤管理、检察人员考核等5项制度。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能力提升等活动11次,有效提升队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全力做好检察宣传,在《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等纸质媒体刊登宣传稿件43篇。新媒体刊登225篇,编发微信1224条、微博15189条、今日头条13110条,传递司法正能量。“潼关检察”头条号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头条号。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微电影《薪愁》荣获第七届平安陕西“三微”大赛三等奖。
加强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提请县委深改会通过《潼关县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汇集行政执法、资源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外部数据3156条。建成智慧档案室,做好内部数据储备。与西安科大讯飞公司联合建立人工智能办公联系点。构建的土地领域违法监督大数据模型在全市荣获优秀奖。
坚持从优待人从严治检。争取党委支持,解决7名年轻干警职级待遇;消除干警后顾之忧,将11名聘用制书记员和8名公益岗位人员纳入社保统筹;改善工作环境,投资45万余元改造办公区卫生设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发出检务督查通报4份,问题到事到人。强化教育防范,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2次,警示教育8次,谈心谈话18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事项24件次。主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久整治“四风”问题,为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坚决接受监督,规范执法提升检察公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阳光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述法,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15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主动赠阅《检察日报》等方式,赢得代表理解支持,畅通代表监督检察工作渠道,促进依法规范履职。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沟通联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8人次,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6场次,提供法律专业服务,支持委员提案准备,诚恳听取意见,零距离接受监督,以开放姿态打造阳光检察。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388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11人次。加强检律互动,主动听取律师意见66人次,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笃行不怠、昂扬奋进,先后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办公室、司法警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单项工作被市检察院评为目标考核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基层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18人次先后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潼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潼关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十分到位;法律监督质效还不十分明显;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还需持续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4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落实措施,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聚焦全面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总目标,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精细管理、精准办案、规范履职、高效落实入手,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和“三有”争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投入平安潼关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等环节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调解协议等司法确认案件的监督。持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筑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基础。充分发挥检察侦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持续推进检察大数据深度应用,建成用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作平台。
三是严格依法监督,推动法律全面准确实施。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坚决纠正监督质效不高、履职不规范等自身问题,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和调查核实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是深化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干警的政治坚定和政治自信。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定期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督查检查,切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各位代表,目标引领方向,使命催人奋进。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潼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