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县长左俊主持召开县政府2023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关于潼关县落实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的意见》等十一项议题。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会议要求,要加快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用好科技创新成果,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推进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努力为国家多作贡献。要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加快构建具有潼关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实施好粮食综合产能、农民增收致富、特色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村重点改革、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基层治理“七个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切实把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好。要切实把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外部环境营造好,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主动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要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和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潼关县落实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并强调,要确保报告中涉及潼关的每一项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都具体化、具实化、项目化、清单化、专责化、专班化。要定期研判分析、协调解决问题,严格督查落实,全程跟踪问效,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潼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意见》。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会议还听取了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情况和潼关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潼关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意见》《关于潼关县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关于潼关县旅游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的意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