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公告
潼不动产补发公告(2018) 009号
房屋所有权人黄玉琴于2018年6月向潼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申请,该房屋坐落于潼关县城中心大街西段(潼中东邻)一幢东单元三层西户,面积125.5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潼房权证登城字第70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原潼房权证登城字第7045号《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县城尚德路南段不动产登记局
联 系 电 话: 0913-3824210
潼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