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 [2020]12号)精神和渭南市财政局(渭财发﹝2020﹞223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于2020年9月14日起对卫健局等5个单位进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具体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是否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规行为;是否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是否阳光财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是否落实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今年的疫情防控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纳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范围。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为重点,必要时向以前年度追溯或向2020年度延伸。同时结合我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随机对被查单位的有关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评价。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
1、卫健局 2、秦东镇 3、民政局 4、农业局
5、金融机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
四、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起,公示期3天。
五、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9月底。
六、检查组织情况:我县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预算绩效中心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实施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913-8493960
邮 箱:271752598@qq.com
潼关县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