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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潼关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潼关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8〕1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价格调解处理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潼关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发改局、县编办、公安局、司法局、交警大队、法院、住建局、教育局、交通局、卫计局、文广局、市管局、旅游局、物价局等部门及各镇(办)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全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物价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县价格认证中心承担。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