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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来源: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2-07-27 16:47
类别:建议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文件
签发人:雷涛
潼公交〔2022〕133号

司四文、熊挥军代表: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公安交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监督我们将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恳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建议:关于国欧路大车通行交通管制和道路两旁绿化提升的建议

办理情况:

诚如贵代表的建议意见,310国道至欧家城路段确实因超重超载货车通行,致路面损毁严重,且此类车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车速较快,对沿线村民出行造成很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你们的建议,我大队已指派矿区中队对国欧路大型货车通行情况实行交通管控,明令禁止超重超载大型货车在该路段通行,对不听交警交通管制的货车车主和司机严厉查处。同时,中队已在该路段设置醒目警示标牌,禁止超载超重货车在该路段通行。目前,该路段大型货车通行量已明显减少。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