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第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太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28 10:11
类别:建议
太要镇人民政府文件
签发人:严飞
太政函〔2022〕4号

司四文、刘永亮代表:

建议:一、加大培训力度。针对监委会职责,组织开展对监委会成员的政策理论和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监委会主动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有效监督打好基础。二、强化保障措施,应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提供强有力物质及组织保障。一方面监委会应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另一方面工资待遇方面,监委会委员享有固定的工资补贴。

办理情况:积极推进村级党委书记和监委会委员述职述廉;已扩充村级监委会委员。

太要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