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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11:57
类别:建议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秦赞军
潼自然函【2023】77号

尊敬的张云峰、赵小犬、叶金地、师新跃代表:

建议:关于农村“空心村”、宅基地闲置等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对于“空心村”和农村宅基地闲置情况现象的发生,我局建议对此类情况进行政策宣传。在尊重村民和村集体组织的意愿下,将老旧、闲置的房子进行拆除复耕,还原宅基地的耕种能力,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既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又为后期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向各位代表回复,并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