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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1:40
类别:提案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文件
签发人:刘西宏
潼城管函【2024】34号

张燕、张莹、张江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啤酒广场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分别是渭南木吉行科技有限公司(轻菊牌)、潼关县鑫嘉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吉小兜牌)。为倡导市民文明用车,低碳出行,共建绿色潼关,我局积极协调共享单车公司对县城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进行规划、选址、落实,全面改善市民“出行难、难出行”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市民“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环保、低碳意识。两家公司共投放1000余辆,设置虚拟点位200余处。

在啤酒广场大门入口规划共享单车停靠点,方便骑行共享单车,但是由于个别市民文明意识淡薄,骑行单车后乱停乱放,每日进出公园的人员较多,电动车骑行速度较快,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并且广场沿路边,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文明。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一起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等工作,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为市民提供规范、整齐的绿色出行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