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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积极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

7月25日,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情况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获悉:陕西现有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约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约50万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1943家、会员19.64万人。陕西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上进行积极探索。

陕西不断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1+N”制度体系,截至2023年底,基层快递网点及快递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4.3万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省三方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工作的通知》,由省市县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企业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在平台企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

陕西将拖欠“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作为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监察力度,不断强化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同时,拓宽维权渠道,加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全覆盖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128个,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下一步,陕西将不断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构建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尽快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难题,实现职业人群制度保障全覆盖。(记者:王姿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