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省市安排部署,潼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5元,即由调整前的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5.5元。此次调整工作将惠及全县2.01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此次调整的增加部分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主导、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和管理的一项惠民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凡我县户籍年满16至59周岁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目前,全县已有7.4万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次调整是第五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