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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社保局全面完成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为做好我县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待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县社保局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对本次调待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2017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自20181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为圆满精准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待任务,社保局经办中心和各参保单位通力合作、加班加点于730日,全面完成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本次调待的1871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月调整金额34.56万元,人均增资185元。1-7月补发总金额239.40万元。

 

20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