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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社会保障中心5月1日起陕西失业保险金上调

 

今年5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有关待遇标准调整。此次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1755/月,二类工资区1665/月,三类工资区1575/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我县作为二类地区,失业保险金较之前的标准上调了135元,新的失业补助金由原来的1224元上调为1332元。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