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至12月。
我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较往年有4个变化:参保缴费标准较2021年度提高7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40元,财政补助提高3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须缴费参保,才能享受相应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结束后仍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类特殊人员,按照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不再缴纳财政补助部分;新增拟参保人员,在拟参保地税务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并缴费,只需跑一次,即可完成身份确认、信息变更、参保缴费等工作。(记者:孟珂 实习生:郅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