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提质 患者负担减轻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11月份,二甲双胍、格列齐特、孟鲁司特钠等药品价格将再次下降。这一变化要归功于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8月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简称集采)产生中选结果,共有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平均降价53%,中选结果将于11月落地实施。二甲双胍等常用药就在集采中选药品之列。
自2018年12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北京、天津等11个城市试点(“4+7”试点)以来,采购药品品种已达112个,涉及中选企业200多家。集采让一些价格高但用量大的好药价格大幅下降,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节约539亿元。按报销比例60%计算,为患者节省216亿元,为医保基金节省323亿元。
相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品集采的核心就是采购办公室代表公立医院团购药品,一般是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以降低采购药品价格。通过药品集采,群众将长期用到价低质优药品,同时通过对医药企业降成本、稳需求,药品流通秩序将进一步优化,行业生态将逐步改善。未来,随着集采的进一步推进,政策红利将持续为患者“减负”,看病贵问题将有效得到缓解。
上海市民刘女士是一名肺癌患者,一直口服靶向药物吉非替尼治疗。“以前这个药半年就要6万元到7万元,现在每个月个人自付只要几百元,我们家也承担得起,国家的好政策让看病再无后顾之忧。”刘女士说。
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药品价格趋向合理,患者用药可及性大幅提升。数据显示,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其中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不仅原研药“自降身价”,与原研药等效的中选仿制药也大幅“跳水”,还倒逼了市场上非中选的同类原研药降价。
实践表明,中选药品在临床受到欢迎,约定用量完成度较高。“4+7”试点一年期满后,25个中选药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的2.4倍,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种药品采购量的78%。
药品降价后,如何保障质量?专家表示,国家药品集采入围门槛较高,意味着即使中选的药品价格低,但质量也有保证。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才有资格与原研药进入下一步的价格竞争,这种情况下的中标不同于以往不区分质量层次的“唯低价是取”。此外,中选后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让大家吃上“放心药”。
为了保证集采药品进医院,医保部门明确,对采购未中选药品和同类替代品种行为异常的,要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处方用量下降明显的医生,还要加强医师约谈,同时采取措施确保中选产品始终维持稳定购销和及时回款。
两批集采落地以来,中选产品采购进度快于预期,医疗机构回款时间大幅缩短。这对维持企业现金流、促进复产达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产生的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公布后,股市反应平稳,开标当天仿制药板块跑赢大盘,说明市场认可度也越来越高。
更重要的是,集中采购还深刻改变了医药行业生态,推动医药企业更重视营销转型和研发创新。重点企业数据表明,一些中选企业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从40%下降到5%至10%左右;一些过评仿制药对原研药实现有效替代。
“集中采购是一场广泛、深刻的利益调整,关键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带领我们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说,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汇聚共识,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进下去。(记者 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