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总局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陕西渭南抽检计划要求,现将2022年本级潼关县抽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潼关县新柏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使用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潼关县新柏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检出农药残留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企业购进4斤,共计2公斤,货值20元;已销售4斤,共计2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不合格生姜已全部使用完,未有召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1.警告2.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