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保障 / 食品药品安全 / 正文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总局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陕西渭南抽检计划要求,现将2022年本级渭南市抽检计划,食品安全评价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潼关县喜悦购物广场中心店经营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潼关县喜悦购物广场中心店抽检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3日,检出农药残留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企业购进165.9斤,共计82.95公斤,货值414.75元;已销售165.9斤,共计82.95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不合格韭菜已全部销售完,未有召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