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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总局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国抽抽检计划要求,现将2023年国抽抽检计划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县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潼关县亿盛客生鲜超市销售的茄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潼关县亿盛客生鲜超市抽检的茄王,检出农药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企业购进25斤,已销售25斤;未完全召回原因:不合格茄王已全部销售完,未有召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行政处罚。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