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3年陕西渭南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要求,现将2023年渭南市抽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潼关县古潼酱菜厂销售的脱皮酱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潼关县古潼酱菜厂抽检的脱皮酱笋,检出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环节:企业生产脱皮酱笋30袋,已销售30袋;未完全召回原因:不合格脱皮酱笋已全部销售完,未有召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行政处罚。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