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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总局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潼关县抽检计划要求,现将2023年县级本级潼关抽检计划中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潼关县贾红兴蔬菜经销部经营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潼关县贾红兴蔬菜经销部抽检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23年9月6日,检出农药残留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企业购进8斤,共计8斤,货值80元;已销售8斤,共计8斤;未完全召回原因:不合格小米椒已全部销售完,未有召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行政处罚。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