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总局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陕西省抽检计划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本级陕西抽检计划食品抽检中涉及我县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潼关县婷婷干菜店经营销售的麦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潼关县婷婷干菜店抽检的麦芹,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检出农药残留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企业购进16斤,共计16斤,货值80元;已销售16斤,共计16斤;未完全召回原因:不合格麦芹已全部销售完,未有召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行政处罚。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