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安排部署,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老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2021年7月1日起,潼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由115.5元提高到119.5元。
潼关县居保中心在县人社局和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发放10月养老金时已按要求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7至10月份增加部分的养老金进行了一次性补发。本次调整惠及潼关县20381名城乡居民。
此次调整是潼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第六次调整,从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增加至目前的每人每月119.5元,此次养老金的上调也鼓舞了参保缴费群众在今后的缴费过程中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 (信息员:师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