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潼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依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⑴ 项目名称:潼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⑵ 建设单位: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⑶ 建设性质:新建
⑷ 建设内容:填埋场占地面积合计11.4885hm2(折合172.5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填埋区、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及辅助公用设施等。
⑸ 建设地点:潼关县主城区西北侧约1km的段名村一自然沟处
2、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892529305 |
18792987386 |
联系人 |
马工 |
张工 |
电子邮箱 |
251669280@qq.com |
hmhjjszx@163.com |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通过资料调研、环境现状监测、模式计算及统计分析方法进行编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⑴ 通过区域环境特征调查分析,查清拟建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现状。
⑵ 调查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实地踏勘、资料搜集和现状监测,对环境要素现状作出评价或评述,以确定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及其承载能力。
⑶ 通过资料搜集和类比调查,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污染源和污染物及其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进行预测和分析,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⑷ 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及其建设的可行性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见附件。
5、提交公众表的方式和途径
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子邮箱。
附件:潼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