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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调整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响应等级的通告


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和省气象台12月26日10时会商,26日至28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好转;29日污染物开始累积,预计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再次转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关中各市县继续维持目前预警级别和响应等级,同时加大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9〕34号)、《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潼政发〔2019〕12号)相关规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维持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我县实际,全县涉气企业于12月26日15时降低响应等级至Ⅱ级应急响应。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4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69。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