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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气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12月22日11时至18时,渭南市空气质量AQI指数连续多时段接近300,19时为308,已达到严重污染。结合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我市预警预报组会商研判意见,12月23日至25日,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关中地区以重度污染为主,我县可能出现严重污染。按照《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潼政发〔2019〕12号)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所有涉气工业企业于12月23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除涉气工业企业之外的减排措施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4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69。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