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环境保护 / 正文

潼关县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9年第18期),11月26日至30日,受频繁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整体大气扩散条件有利,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和《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潼政发〔2019〕12号)相关规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25日16时解除潼关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