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20〕3号)要求,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14日至15日受东路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空气质量自东向西逐渐改善,各市(区)空气质量将改善至轻度污染或以下级别,其中14日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5日受区域传输影响,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16日至20日受频繁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整体扩散条件有利,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冷空气间歇期部分城市可能出现短时中度污染。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和《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潼政发〔2019〕12号)相关规定,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月14日14时解除潼关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解除后,请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