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督查 渭南市潼关县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2019 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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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检查时间 |
乡镇 (街道) |
污染源名称 (企业名称) |
污染源地址 | 问题类型 | 现场问题情况详述 | 整改要求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SAX-201917-203 | 2019年12月22日 | 城关镇 | 嘉和苑工地 | 渭南市潼关县双桥大街东段城关三中东边 | 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 | 现场检查时,该建设工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存在问题:1、正在进行土方作业;2、未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施工现场物料堆场未采取防尘网苫盖;3、现场正在进行露天搅拌 | 立即调查核实;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 2020年3月15日 | 整改完成 | 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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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X-201917-202 | 2019年12月23日 | 桐峪镇 | 潼关县美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渭南市潼关县善车口四组小口金矿西临 | 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措施要求,运输原材料车辆未停止运输;2、露天堆放物料未全部苫盖;3、厂区道路未全部硬化 | 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 2020年3月15日 | 整改完成 |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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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X-201917-201 | 2019年12月24日 | 城关镇 | 潼关县小韩汽车修理部 | 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东转盘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时,该汽修厂正在喷漆房喷漆,VOCs尾气处理设施未运行 | 县交通局要高度重视,加强汽修行业监管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汽修行业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配合县交通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 2020年3月15日 | 整改完成 | 交通局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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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