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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第6期)

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以及“一市一策”专家团队研判:17日夜间至19日,受偏北气流影响,扩散条件有利。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0日气压场减弱,扩散条件转差,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1日至22日,受较强冷空气和降水过程影响,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按照《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潼政发〔2019〕12号)相关规定,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17日20时解除潼关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解除后,请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同时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于3个工作日内(限11月20日12时前)报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