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省委书记、省总河长、渭河省级河长胡和平在渭河咸阳城区段调研滩面整治情况。 本报记者 宋红梅摄
本报讯 4月30日,渭河河长湖长暨渭河生态区工作会议在咸阳举行。省委书记、省总河长、渭河省级河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渭河生态区建设,切实把渭河这条母亲河管理好、保护好、治理好。
副省长、省副总河长魏增军主持会议。副省长、渭河宝鸡段市级河长徐启方,西安市市长、渭河西安段市级河长李明远,西安市政协主席、渭河西咸新区段市级河长岳华峰出席。
胡和平指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治水兴水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深刻认识加强渭河治理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是保障水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胡和平强调,要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绷紧防汛防灾这根弦,完善工作预案,加强监测预警,搞好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快速处置。要强化水生态保护,彻底消除黑臭水体,严格水域空间管控,加大河道滥采乱挖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搞好河道管理,着力加强水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科学推进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严格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发挥好职能作用,从全局考虑、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把渭河的工作做好。
会上,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安排渭河河长制湖长制暨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工作,渭河干流各市市级河长分别发言,各县级河长参加会议。
会前,胡和平还调研了西咸新区渭河新渭沙支流河道治理、钓鱼台湿地公园建设和渭河咸阳城区段滩面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