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环境保护 / 正文

水利部印发第二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向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印发第二批49条重点河湖、83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这是继今年4月水利部印发第一批41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后,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二批重点河湖包括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等流域以及东南诸河的主要跨省支流和重要湖泊。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充分考虑了河湖生态保护对象用水需求和水资源条件。对水资源紧缺、丰枯变化剧烈的海河和辽河流域部分河流分期确定了生态水量;对部分重点湖泊确定了最小生态水位;对长江、珠江流域部分河流确定了最小下泄流量;对珠江流域西江干流及东南诸河区部分河流还确定了敏感期生态流量目标,其余河流均确定了生态基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将作为相关河湖水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持续推进,我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取得了重大突破,成效显著:

一是从零散管理到系统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国内外无成熟、可推广经验,为完善生态流量相关管理政策,水利部在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了河湖生态流量管理目标、生态流量确定事权划分、生态流量确定准则和方法,规定了落实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

二是从典型试点到全面推开。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在黄河、淮河流域开展生态流量确定工作试点。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选取长江、黄河、淮河干流以及太湖等41条重点河湖先行开展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提出全国2020—2022年生态流量确定重点河湖名录和各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完成286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截至目前,90条跨省河湖、100条省内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已正式印发。

三是从目标确定到实施监管。组织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监测评估,按月通报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建立流域生态流量监控管理平台,对长江流域42个、黄河流域8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实时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松辽水利委员会联合流域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开展生态流量保障监督检查,对嫩江、第二松花江和东辽河生态流量监测评估。淮河水利委员会对淮河干流个别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不达标情况及时会商,落实管控要求。四川、湖南、重庆等省(市)已建立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强化监测预警,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下一步,水利部将持续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强化已批复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加强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考核,落实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努力建设幸福河湖,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