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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贯彻黄河保护法 携手保护母亲河”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3月31日,我县举办“贯彻黄河保护法、携手保护母亲河”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准确把握黄河保护治理的使命任务,推进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县委书记于娟侠向黄河生态保护志愿服务队授旗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勤侠,县长左俊,县政协主席李建军出席活动。县委副书记石艺军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县委常委、副县长党宏洲宣读了《保护母亲河倡议书》。县级领导王世辉,陈永笛、蒋永丽等领导出席会议。

于娟侠指出,黄河保护,法治护航。今年4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黄河保护法以水为核心、河为纽带、流域为基础,聚焦黄河流域突出问题,凸显全局高度、突出流域视野,全面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黄河保护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县各级要以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以“三个年”活动为统揽,全力推动黄河保护法在我县落实见效,矢志不渝推进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于娟侠强调,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锚定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总目标,牢固树立“生态立县作示范、绿色发展勇当先”发展理念,努力走出具有潼关特色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实现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让黄河保护法成为黄河保护治理的铁规矩、硬杠杠。要厚植绿色理念,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集中开展生态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实施生态空间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打造生态宜居环境。要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标黄河保护法,压实“河长制”,注重依法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共同发力、形成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实的强大合力,让“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在潼关大地落实落细。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常态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全力推动黄河保护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镇街、进村组、进农户,努力营造人人爱护母亲河、人人保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左俊主持活动时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努力为实现黄河长治久安,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要指示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扎实开展“清四乱”、“清废行动”、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与会全体领导还进行了集体签名,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发言,青少年方队进行了宣誓。水务、法院、自然资源等参展单位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等形式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