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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风铁矿江水岔尾矿库予以销号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印发《陕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1〕286号)的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陕应急〔2021〕441号)等有关规定,我县东风铁矿江水岔尾矿库符合闭库销号条件。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现场复核确认,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东风铁矿江水岔尾矿库销号,现予以公告。

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和安全监管,由属地镇(办)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潼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