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县城区噪音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会召开,研究制定噪音污染整治多项举措,有效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专项行动整治主要内容为午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企业、工厂、营业场所、学校等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城市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和室内娱乐、装修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确保县城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55dB (A)以下,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70dB (A)以下,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副县长张波讲话要求,城关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严控噪音行为,切实抓总,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要严管治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噪音源的管控;要强力执法,对违规产生噪音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定期对噪音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解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和职责分工方案。